首页>>新闻系统>>档案相关>>珍档荟萃>>正文

耀州区开展《陕西省档案条例》宣传活动
新闻来源:[] 作者:[] 发布日期:[09-12-07 23:39:53] 点击次数:[]

耀州区开展《陕西省档案条例》宣传活动

 

    《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527修订通过、颁布施行。《条例》根据近年来我省档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、新问题对原有的内容作了修订,突出创新,强调重点,更好的解决了当前陕西档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

为了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,促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,耀州区档案局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《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》活动。一是在主要街道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。二是利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宣传,使各级档案人员在学习和贯彻《档案法》和《条例》的同时,真正做到依法管档,依法用档。三是写了“致各级领导的一封信”,使各级领导在学习、宣传、贯彻《档案法》和《条例》的同时,更加重视档案、支持档案。四是于730日上午,在永安广场举行宣传、咨询活动,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新修订的《陕西省档案条例》的学习资料以及档案利用方面的实例,向群众介绍了档案工作、档案馆业务的有关情况,并现场解答了群众的问题。 五是布置宣传车到各乡镇、村和企业厂矿进行巡回宣传,散发宣传单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9 731

 

 


Copyright 2000-2008 yzdaw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铜川市耀州区档案局(馆)主办 档案局(馆)办公室承办并维护
建议使用IE5.5及以上版本浏览器,1024*768分辨率
ICP备09025416号